(吉隆坡讯)公正党青年团团长莫哈末依桑周三(6日)在高庭供证时称,他于1998年9月发表的文告并没有威胁到大马的和谐安宁,也不会深化大马人对前首相敦马哈迪的仇视。
依桑于2001年4月10日被警方援引内安法令扣留54天,尚有7人和他一同被扣。在扣留期间,他们被关在一个恶劣的环境, 因而保受精神上的虐待。
依桑于2001年4月10日被警方援引内安法令扣留54天,尚有7人和他一同被扣。在扣留期间,他们被关在一个恶劣的环境, 因而保受精神上的虐待。
鉴此,他连同有关7人入禀高庭起诉前全国警察总长、国安部及大马政府。依桑等人被指于当时发表具煽动性的文告,故政府方面认为,这可能威胁到大马的和谐安宁,并深化国人对马哈迪的仇视,因此援引内安法扣留依桑及其他7名人士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