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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P - December 8, 2007 18:20
報導:葉愛雲
(萬撓8日訊)反對搬遷、爭取繞道工委會坦言,對高庭駁回司法檢討感到失望,但誓言會繼續捍衛村民利益到底,並于下週一上訴!
工委會主席吳亞九及秘書王仲輝接受《中國報》訪問時指出,受高壓電纜波及的並非只局限于萬撓新村數10戶村民,而是包括附近兩所學校及多個住宅區、甘榜及村落。
王仲輝說,村民並非針對個人利益而入稟法庭,因此不能產生“公眾利益置于個人利益之上”之說。
他也認為,書面判詞內的一些矛盾,因此他們決定上訴到底。
他說,村民對于昨日的高庭判決感到失望,但大家不會因此而罷休。
“我認為,人民的健康、安全及人權,才是法庭應該考慮的關鍵要素,如果這些不在考慮範圍,那麼我們也沒必要再付諸于法律行動了!”
不會罷休
同時,工委會將于下週三(12日)晚上舉行一場匯報會,由代表律師向村民解釋判詞要點。
吳亞九補充,村民將在下週一(10日)上午9時,前往法庭提出上訴。
“當天也適逢世界人權委員會頒發獎狀給工委會,嘉賞我們一路走來的堅持及精神。”
他說,國能估計在新村內建7座高壓電纜,目前兩座已豎立起來;其中一座與三育華小分校為鄰,另一座則在民眾會堂附近。
他說,儘管高庭已發出臨時暫緩令給村民,然而今早還是有3名工人在電纜下進行土地工作。
反對搬遷、爭取繞道
萬撓新村工委會秘書王仲輝談話摘要如下
1.反對新村建高壓電纜,並非只出自村民“個人利益”,而是捍衛萬撓新村、兩所學校、附近多個住宅區與村落,乃至全體萬撓人民的利益。
2.儘管電流輸送塔在1974年至75年左右就存在,可是當時居民並不知道它的設立,也沒有人曾在設立輸送塔前諮詢村民意見,不能因此歸咎於“村民當時沒有異議”。
3.村民在1984年獲得地契,地契內沒有闡明當地是電纜保留地;再者,如果土地即將用以建電纜,為何土地局又發出地契給村民?
4.儘管村民在此次事件上,可以獲搬遷賠償,但村民並不接受,主因是新村早在50年代急緊狀態時組成,村民是合法居住,並于80年代獲得地契。
5.九頭山繞道可行與否,不在村民申請的司法檢討討論範圍;繞道工程與村民反對新村建電纜,兩件事沒有牽連。
6.人民的安全、健康及人權,應該是事件的關鍵,法庭審訊也應該以此為出發點。
7.村民于2005年已開始反對建高壓電纜,但國能一意孤行,因此他們為這項工程所投入的資金,以及停建得承擔的損失,不能怪罪村民。
8.儘管國能是沿著原有的電纜路線,提升至275千瓦特高壓電纜,並非興建,然而國能應該順應時代需求而改變,既然當地已成為人口稠密區,那就不該堅持在這裡提升高壓電纜。
9.能訊部長拿督斯里林敬益曾承認,電纜繞道可行,由此可證明電纜並非一定要建在村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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